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12·27”校车坠河事故共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事故发生当天深夜,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被免职;第二天,遇难 学生家属签订补偿协议,每人将获补偿18.8万元;教育部就此次事故作出回应,要求教育部门“吸取血的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免职、补偿、表态,这起悲剧的善后处理速度不可谓不快。但这就够了吗?我认为,这起校车坠河事故还缺少两个最重要的“善后”,并由此产生了两个 疑问:一、县教育局理应担责,那么县政府呢?二、14条幼小生命能否换来若干校车经费?
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被免去职务,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故发生毕竟与教育部门工作不力有关。然而衡南县教育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证实,对当 地小学用三轮车接送学生,他们半年前已知情,劝阻无效,相关情况上报县政府之后便没有下文。上报之后没有下文,这又是谁的责任,是谁在无所作为甚至失职、 渎职?
第二个问题。事故发生后,表态、开会、补偿、究责、整治“黑校车”,却唯独没有任何一方提及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校车问题。没有了“黑校车”,孩 子们以后乘坐什么交通工具上学?如此重要的“善后”岂能遗忘?“黑校车”之所以出现并受到家长和学生的欢迎,无非是因为没有正规校车,没有正规校车无非是 因为缺钱———是的,缺钱,在教育投入上我们似乎总是缺钱。当很多人为普及义务教育而欢欣鼓舞时,殊不知,在一些经济较落后地区,义务教育保障四处漏风, 有些学校连像样的桌椅、黑板都没有,还奢谈什么安全的校车。
14条幼小生命能否换来若干校车经费?这不仅是对衡南县、衡阳市、湖南省而言,更是对这个国家而言,对各级各地政府而言,正如有评论呼吁的,要 建设全国性“校车工程”。钱的问题怎么解决?很简单,把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政府早就承诺的4%,辅以有效的监管,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问 题。我们缺的不是钱,而是决心和执行力,“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没有从口号变成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