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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限期要求侦破侵害师生案:有多少“弱势群体”需要专项保护

来源: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10-05-03 08:04:46
据新华社电,日前,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伤害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恶性案件,公安部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全力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侵害师生案件限期侦破;二是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三是排查消除校园治安隐患;四是严管严控“高风险人员” 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危险物品管控力度。

    看到这则新闻,感觉是意料之中的事, 一点不意外。在短短三十多天时间内,连续发生五起校园血案(3月23日,南平郑民生杀8名小学生;4月12日,合浦男子砍死8岁小学生;4月28日,雷州男子砍伤16师生;4月29日,泰兴男子幼儿园内砍伤32人;4月30日,山东潍坊一男子闯入校园打伤5名学生后自焚),触目惊心啊!可以说,公安部的通知是及时的,采取的措施也是有力的。所有措施中还有一个很大的亮点,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属于治本之策,那就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第四条措施,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社区、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对可能威胁社会治安的高风险人员和危险物品,进一步落实严管严控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好社会闲散青少年就学、就业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从源头上减少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无疑是一个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公安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需要减少的,不光是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而是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任何违法犯罪活动,都会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

    近期在校园发生的一系列恶性案件,犯罪动机全部是一些对社会怀有不满情绪的人对社会的一种报复和发泄,面对复杂的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犯罪,公安部门基本上只能充当一个消防员的角色,正如范伟在一个小品里说的那样,真是防不胜防啊!一些人如果因为某些事不满想报复社会,手段可以五花八门,可以下手的地方多得很,你堵住了校门,他们可以找其他更多的“门”。那么,放眼全社会,有多少弱势群体需要专项保护?这就是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了。学生当然是弱势群体,但面对手持凶器铤而走险的亡命之徒,社会上又有几个人不是“弱势群体”呢?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配带一个保镖吧。一个想报复社会的人就是一股祸水,堵是堵不住的。毛主席说过:“世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要想无辜的老百姓免受意外的伤害,最好的办法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产生社会仇恨的根源。

    有鉴于此,笔者在此大胆建议,希望国务院尽快下发一个类似<<关于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动员全国所有“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各地各界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运动”,把各种可能产生的犯罪动机消灭在萌芽阶段。只有社会的和谐程度提高了,对社会不满而进行犯罪报复的惨案才能从根本上减少。

作者:肖二喜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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