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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长被“双规”,谁之过?

来源:新浪博客 时间:2009-07-06 09:57:56
 一个县级反贪局长成为拥有2亿元资产的富翁。

  
  惊悉,承担反贪反腐神圣使命的穆新成局长竟然在反贪、办案中收获颇丰,以致于无意间成了一名令人眼羡的“亿万富翁”!难怪一个区区反贪局长,不久前被有关部门“双规”,竟然会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了。
  
    那么,穆局长这些年在反贪领域都在干些啥事呢?《成都商报》披露:繁峙县里众多的矿老板和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多被这位反贪局长“办”过。该县有知情人士称,穆新成财产大概有2亿元,凡矿主均需向其“进贡”,或遭到“以办案为名的‘敲诈’”。于是在名正言顺的办案幌子遮掩下,在众多“问题”矿主衍生的“问题”官员滋养下,一个“亿万富翁”破“矿”而出,“办案”而生了!
  
  反贪局长被“双规”,谁之过?
  
  看到这个新闻我很尴尬,是替某些团体尴尬。反贪局作为惩治腐败的最后一条防线也受到金钱的冲击。这位反贪局长也象其他的贪官一样,并没有跳出以权谋私,以权揽钱的恶圈。他作为一名执法者,自恃熟悉法律、精通法律,在法律面前耍起了小聪明,打着自认为称心如意的小算盘,妄想把法律玩弄于掌股,胆敢以身试法、执法犯法,把办案对象当成自己的敲诈对象,将执法权力看成获取不义之财的法宝,把一份崇高的职业当成生意经来念,他这番无知的糟蹋实在愧对那一身神圣的制服,愧对检察官、反贪卫士的称号。
  
  2004年,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贾军英助纣为虐,收受贿赂, 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6年,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利用纪委书记的权力,收受贿赂及索贿8000万

  2006年,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兴安任职期间涉嫌收受贿赂80多万

  2007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62万余元

  2008年,湖南郴州的原纪委书记曾锦春9年敛财8000余万元;

  2009年,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因为经济问题被中央查处…… 。
   
  这就是往日人民网报道的“植树明星”今日成为硕鼠!
  
  贪官像农民养的猪,养肥了总是要杀的----我想起了一位同事说的话!
 

 

作者:zhzpl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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