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8日报道,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告诉记者,刘氏家人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目前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并称,刘仕华(两姐妹的父亲)手中的两份“处女膜完整”的检查报告,其中刘芳芳的是假的,接受检查的并不是刘芳芳。伍皓还透露,6月1日,刘仕华带着两个女儿前往昆明法医院做鉴定,但接受医生做鉴定的“刘莉莉”,并不是她本人。这就有可能,刘家两姐妹的处女膜都已经不完整。“嫖客王某某”也再次证实,3月16日晚,刘芳芳有搭讪卖淫或“拉皮条”的行为。
官方很看重两姐妹处女膜完整与否显然是有用意的,但一张薄薄的处女膜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即使两姐妹的处女膜都已破裂就等于有过性行为?即使有过性行为就是卖淫女?即使两姐妹都是卖淫女,那晚没有抓了现行,警察就不是错抓无辜和刑训逼供?证明了两姐妹处女膜检查造假又能说明什么?
我更纳闷的是,本来是一起警察违法执法案件,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似乎比司法机关还着急,一再声称两姐妹处女膜检查造假,这是宣传部门该管的事情吗?显然,伍副部长对案情比较了解,而且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但为什么不是办案部门发布新闻呢?此前,“躲猫猫”事件中,伍副部长就一直冲在最前面,组织网民调查团进看守所调查,结果一无所获,惹得舆论好一阵子不满。
在我看来,宣传部门主管党和政府大政方针的宣传,和思想理论的建设,“躲猫猫”和此次小学女生(处女)卖淫案是司法部门管的事,党委或政府部门可以了解案情的调查情况,但无权插手案件的查办,更不应该越俎代庖干了司法机关干的事。
也许,伍副部长这么做是为了尽量减少此类案件对云南的负面影响,可过往的事实已经证明,本该司法权管辖的范围,行政权的不当进入,甚至左右司法权,就使得事情更为复杂,更向恶劣的方向发展。在一些公共事件上,总有一些人觉得政府部门发布新闻、说明情况,级别高有权威性,容易让民众接受。事情恰恰相反,在一个法治国家,民众宁可相信即使说了假话或错话的司法机关,也不愿意相信一个真诚的政府部门,这关系到一个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假话错话涉及到的只是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还可以改正,程序错误却是颠覆了整个民众心中的正义。
就云南小学女生(处女)卖淫案说,政府毋需向民众“宣传”什么,其实也没有什么可“宣传”的,即使证实了刘家两姐妹是卖淫女,但警察错抓的事实已经确定,不大可能挽回此事给警方给云南带来的负面影响,只会越描越黑。政府该办的事情是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同时做好受害女生极其家长的安抚工作,并给予合理的经济和精神补偿。而对于刘家人和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的调查,暂时先缓一缓,也许在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时,就一同水落石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