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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矿难给了个“遇难”标准价

来源:新华报业网 时间:2009-06-02 13:46:44
五月三十日,地处重庆市綦江县的同华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三十名工人遇难,七十七人受伤。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表示,对于补偿金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给予补偿;补偿金高于20万元的按政策计算。由于部分遇难者家庭特别贫困,重庆能源集团已向全集团30多万名职工及家属发出募捐号召,再给予特困死者家属一定的困难补助。(中国广播网)

  生命对于任何人只有一次,从这点来看赔尝金多与少对于遇难者来说已毫无意义,必竟最宝贵的生命都失去了。可对于家属这却是以后生活的依靠,有些遇难者甚至是家里的顶梁柱,生存的依赖。因此,及时公布补偿标准也是对死难者及家属的一点安慰。然而,重庆能源集团现在的募捐号召让人感觉特别的“别扭”。矿难是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事发后却要职工捐款,难道要用职工的善心来填补管理层的错误吗?据国家安监局副局长、煤监局局长赵铁锤三十一日在此间称,重庆綦江同华煤矿矿难是违规违章造成的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可见,这不是自然灾害,而是人祸。如果管理不当把工人的命送了,却要全体员工捐款!这是什么糊涂账呀?领导犯事拿群众的钱买单,是极不厚道。

  要在中国搞清一个人的命值多少,实在不容易。从几万块交通赔偿,到台湾赔偿大陆遇难游客120万元,“价格”不等。只是,一出事就想着用“钱“解决,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吧?现在就号召30多万职工捐款,1人捐10元,那就是300万元,是不是太简单了吧?至于,捐款怎么操作我们不知道,但放心,捐款肯定是“自愿”的吧!为了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应及时总结教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这点看,矿难捐款根本不是人道主义,而是领导为逃避责任、转移视线而做的秀。这样做名不正!言不顺!    邱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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