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欧美、中国台港地区的作家、写手们,在稿酬支付数额、稿酬预付、版权方面,都能得到足够的“尊重”,能够在比较宽裕的经济条件下写作。
中国内地数量庞大、最清贫的专业、业余作家队伍,至今还拿着某些媒体近乎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微薄稿酬,甚至倒贴钱出版自己的作品集(要支付昂贵的“书号费”)。这中间,自然有国家数十年不变的“极低廉”稿酬制度羁绊的原因——但中国作协也应是争取修改这个老掉牙稿酬制度的生力军啊!
中国数量庞大、最清贫的专业、业余作家队伍所创造出的精神产品经常被“无偿使用”。作家、写手徒叹奈何。
那么,中国作协何时能像“音集协”那么“强势”,为中国数量庞大、最清贫的专业、业余作家队伍鼓与呼,呼唤改革“极低廉”稿酬制度,谋来应得的“一杯羹”呢?(郑播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