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没有尚未出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不是因为中国人的智商问题,而是选择培养对象出了问题,如果早一点从看守所的警察内去选苗子,也许一项一项“伟大”发明就诞生了。
发明创造是必须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扩散思维的,甚至要比诗人的思维还要活跃,更懂得联想。而我们某些看守所的警员们,确实都是具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天才,当然也具有一股不可抵御的阳刚之气。举凡不论身体再棒,只要在看守所呆上几天,就会觉得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和无奈。
无辜的生命一条一条地迈向了终点,平静得很,死得其所。一旦平不平静了,伟大的发明由不得你不信生命其实就是一个巧合,云南的李荞民是因为“躲猫猫”娱乐过头了,而江西九江李文化彦的死因则更富有“诗意”——噩梦而亡,虽然额上有伤,但也是“无疾而终”。
但与“噩梦”相比“躲猫猫”的技术含量和创意就差得远了,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了。躲猫猫虽然具有创意,但毕竟还需要借助他人的力量,“噩梦”就纯粹是个人自己就可以独立操作,而且还可以成为一种动人的境界。如果这项发明能获得广泛应用,那么安乐死根本就没有任何市场,从此以后,看守所也再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为一切“还有梦”。
多么伟大的发明,多么神奇的创造,我们有些警察实在是“太有才”了,如果把他们都“转行”去搞发明,估计世界专利的一半以上会属于中国。
原本是最安全的看守所(即使被人追杀也是安全的),偏偏却成了生命最为脆弱的地方,不时都会有被看押人员“猝死”发生(相当部分是“心脏”有问题),这当然不只会是一种巧合,而一种漠视生命的气息存在。当年孙志刚在广州某收容所被殴致死,他的不幸换来了一部门法律的诞生,当然也是公民生命权必须受到保护的深切呼唤。而现在问责开始制度化的时候,某些看守所的工作重点就转移到了“死亡原因”的发明上来,又是“躲猫猫”,又是“噩梦醒来是天堂”,这真是一个法制时代、文明时代的悲剧。
其实,要扼制这种悲剧的重演,重要的是要把责任人的生命和自由与“躲猫猫”的责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让那些漠视生命和职责的人也同样能享受到“躲猫猫”的乐趣,体会到“噩梦不醒”的真切感受。
在应该是最有法制的地方,老是出现生命如此“脆弱”的不幸,这不仅仅只是某些被夺去生命的公民的悲剧,同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