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不能直接从事经商活动,驻京办也没有为家乡的企事业单位采购商品的责任和义务。茅台酒也不是什么紧俏物资,更非卖方市场,宾馆有需求,一个电话,厂家或者经销商就会送货上门,用得着多费手脚请驻京办代购吗?
采购大宗商品,确需在谨防假冒伪劣方面倍加小心,但直接与生产厂商联系才是最保险的办法。茅台酒出自贵州,河南的宾馆要采购茅台,不是去贵州,而是找驻京办,“南辕北辙”岂不是太奇怪了吗?
更重要的是,驻京办的解释,都是驻京办在自话自说,他们说“一年的全部经费只有20万、30万,买不起这么多的酒”,可是谁能证明呢?在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的情况下,网民对于这样的自说自话有足够的理由保持怀疑态度。陕西的“华南虎”案、云南的“躲猫猫”事件,相关部门是何等的信誓旦旦,事后证明全是谎言。现在,网民只能凭已有的经验来判断,河南两驻京办的辩解又是在撒谎。
“假茅台”风波中最耐人寻味的一个现象是,公众的关注点不是在制假售假之猖獗,而是在驻京办购高档酒数量之巨,人们不禁追问“驻京办买这么多茅台干什么”。而产生这种怀疑,关键是因为政府的财政开支不透明,缺少必要的制约。
政府财政开支的不透明和制约机制缺失,既让公款高消费事实上成为一种久禁不绝的腐败现象,同时也令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隔阂,产生不信任感,两方面形成恶性循环。在此背景下,河南省两个驻京办的辩解当然无法令人信服,反而会越抹越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