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驻京办的表态来看,他们至少受到了两点冤枉。一是两驻京办没有公款“高消费”行为。777瓶茅台酒花了66万多元,这是事实,可不是驻京办自己招待用的,而是“帮下属的酒店和老家漯河宾馆代购的”,而且“是头一次代购茅台”。驻京办招待“一般是用老家的酒”,这倒不是热爱家乡,实在是驻京办的招待费有限,一年不过二三十万,哪能消费得起茅台呢?再说假酒不是客人喝时觉得“品味不对”才被发现的,在向工商部门举报买到假酒时,“这批酒还没有开封过”。二是发现了假酒,主动向工商部门报告,帮助打假,应该受到表扬才对,怎么反受指责?
听两驻京办的解释,好像他们真的被冤枉了,可网友们为什么会“冤枉”两驻京办?原因很简单,网友们想弄明白,“两驻京办买那么多茅台干什么?”一下子买几百瓶茅台酒,能不让人产生联想吗?可在我看来,两驻京办的“大呼冤枉”,仍然无法让网友们释怀。首先,下属酒店和老家的宾馆招待客人用茅台酒,可帮其一次能购买到几百瓶茅台酒的驻京办,竟从未喝过茅台酒,这解释驻京办自己相信吗?这可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其次,假酒既然不是喝时觉得“品味不对”才发现的,那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两驻京办却又未加明说。工商部门对外通报称,销售假酒的“发票也是伪造的”,但这一发现,是工商部门发现的,不是两驻京办的功劳。那么,人们就得问一下,假酒到底是怎么发现的?
连自己都解释不清的事情,硬要说网友们冤枉了自己,这不是越解释越糟糕吗?既如此,冤枉不冤枉的,牛头不对马嘴的喊两声就得了,不要再解释了,反正上级只是批评两句,又没作其它处罚,更没有人因此丢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