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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委被指以屏蔽投诉信息敛财百万

来源:东方网 时间:2009-04-02 03:51:38

  24日上午,贾民乡主动联系记者,称接到投诉后,他立即召集网站负责人问话,查明真相。贾民乡称,通过对比投诉企业出示的入会函与消协所发原函件,函件内容完全一致,但所留联系电话不同。

  随后,贾民乡让工作人员给记者传真来《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的函》及《入会协议》两份真实文件。记者发现,这份入会函留有2个联系电话,而之前企业接到的入会函仅留1个联系电话,后者号码与前者无一相同。贾民乡以此断定,企业出示的入会函系他人伪造,附件所称“9项回报”更不存在。

  [记者质疑]

  电话均未登记 消委出示的原函无公章

  然而,记者通过武汉市电信局查询,发现两份函件上的3个联系电话均未登记,而且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也未在电信局登记电话号码。耐人寻味的是,在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联系我们”一栏中,仅有网站地址,亦没有网站联系电话。

  记者还发现,企业出示的入会函上有清晰的“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公章,反而消委提供的入会函“原件”上见不到公章。对此,贾民乡解释说,可能是传真件的缘故,导致印章墨迹不够清晰。但在一同传真过来的《入会协议》上,加盖的“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公章却非常清晰。

  记者要求湖北消委方面再传一份加盖公章的函件,但贾民乡以其出差在外不便婉拒了记者的要求,同时称“原件在我办公室,你可以过来看。 ”

  [消委回应2]

  官网与消委之间没有经济往来

  据贾民乡介绍,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与其官网“315”网站(www.hb315.cn)是独立的法人关系,网站由私人企业经营。贾民乡介绍,由于湖北消委资金有限,其官网亦按照全国各地消协通行的办法,委托给余文斌的公司代理。“网站独立经营运作,但必须按消委要求完成宣传和信息发布等活动,双方之间没有经济往来。”

  向晨报投诉的湖北这家企业负责人质疑,湖北消委发布入会邀请函,已经卷入到网站经营利益链中,不仅丧失中立性,反而会偏袒其官网。由于此次入会活动组织方是消委网站,两份函件中内文联系人、地址均一致,“即便有人伪造文件敲诈,最大的嫌疑对象也应该是网站。”

  贾民乡力挺官网,但解释略显苍白。他表示,由于其官网本身持有入会函,无需对函件进行伪造,而且通过对网站方面进行问话,网站负责人称并非其所为。

  [记者质疑]

  消委将网站交给私人经营

  记者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系统查询,发现该网站(www.hb315.cn)名称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性质属于个人,负责人是余文斌、付剑青。

  此外,湖北“315”网站邀请企业加入成为会员的商业行为得到消委的发文,而且,余凡、邓国喜仅是网站工作人员,并非湖北消委员工,为何却作为联系人出现在函件上,其中余凡还是网站老板余文斌的儿子。

  另外,在贾民乡传真的 《入会协议》中,收款单位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但公章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这笔钱最终流向哪里?

  消委干部鼓励记者追寻真相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一名中层干部,对于企业投诉消委方面借屏蔽投诉信息敛财,这名中层干部表示并不感到意外。这名消委中层干部表示自己不便介绍太多情况,但鼓励记者追寻真相。□新闻晨报

  【作者:姜鹏 杨丽 来源:东方网】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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