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命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为母亲大办丧事,违规动用警车开道,亲属违法围殴记者、抢夺摄像机等,不能妥善处理,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为官一任,廉洁奉公,为群众办事,这是我党历来对公仆们提出的要求。然而,做为晋中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赵命文,本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的纪律在公安局执行情况的领导干部,首先应该自己“廉政”,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他不仅没有做到,反而首先违纪,他能做好本职工作吗!
我们就是有那么一些干部,没有把职务看成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却把它当成个人权利的象征,当成光宗耀祖的招牌,当成为我所用的工具,当成向上爬的阶梯……这样的干部,拿着国家俸禄,不能替百姓做事,反倒成了害群之马,是很值得警惕的。
山西省纪委对赵命文等人做出的严肃处理是及时的,正确的。这就是说,你“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就让你付出代价。同时,也是对那些把权利做为谋私工具的干部的警告和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随着问责制的有效实施,在一些地方的官场上又产生一股歪风,那就是对一些违法、违纪被处理的干部,采取“此地免职,彼地做官”,“高调处理,低调复出”的现象。这种复出,不是公开的、走民主程序的,而是“躲猫猫”式的复出。这种复出,不仅抵消了问责的效果,甚至比被问责的事件影响还要坏。但愿已经“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的赵命文等人别在成为这样的“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