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晋宁看守所内发生李荞明遭同监室牢头狱霸以“躲猫猫”为借口进行施虐和体罚导致死亡事件被披露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做出批示,限期查处。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代表公安机关向李荞明家属致歉。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列席台湾代表团分组讨论时透露,最高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牢头狱霸进行严打,今后还将借助网络和网民力量对不法事件进行长期监督。
那么,牢头狱霸为何如此猖獗?如何才能从源头上杜绝牢头狱霸现象的发生?
笔者认为,牢头狱霸现象由来已久,如果要追根溯源可能是自从有监所以来,牢头狱霸现象就已经存在了。所谓牢头,就是指监牢内的“头目儿”。狱霸,就是在狱中能横行霸道的人员。熟悉监狱情况的人都明白,牢头狱霸是监狱中特有的和比较普遍的现象。在严打时期,人们曾把牢头狱霸称为“二管教”。也就是说在监所中,除了管教干部外,地位最高的当属于“二管教”了。社会上或监狱里人把这种现象叫做“棍儿”。凡是在里面能“立棍儿”的人,在外面都有一定的社会背景或者地位。他们大多有很强大的社会关系网络,一旦他们入狱,马上有人给他们疏通关系。所以“棍儿”们在监所中的所谓“地位”,基本上能得到管教干部的“认可”。在里面,这些同是被监管的人,却可以随意在里面“管教”其他被监管人。严打期间,这些在里面横行霸道的“棍儿”曾经被其他被监管人员称为“第二预审员”。说白了,就是他们模仿预审员的角色在监所里“审讯”其他人犯。他们经常使用的手段是,“开飞机”、“开摩托车”、“吃面条”、“红焖肉”和“吊炉饼”。用这些残酷的手段虐待被拘留者或者被收审人员。还有一些社会人通过人情关系要求管教人员对被监管人员给予照顾,于是有人成为里面的“散仙”或者“棍儿”。在监所里被管教人为地树立为“棍儿”的,这种现象叫“立棍儿”。这些在监所里管别人说了算和可以随意横行霸道的人统称为牢头狱霸。
为什么会出现牢头狱霸?这与监所管理不严,缺少配套的监所规范有着很大关系。与管教人员吃人情饭,人为“立棍儿”,包庇、纵容都有直接的关系。在监所中,发生被监管人员重伤、死亡现象,其与管教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脱不了干系。不仅要追究牢头狱霸的犯罪行为,而且还要追究管教人员的职务犯罪。当属于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对于监督不力的监所检察人员也要追究其责任。因此,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从而根本杜绝和遏制牢头狱霸现象的发生,确保被监管和暂时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的人身权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