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有两条新闻比较惹眼:一条是中办国办通知,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各级党政机关重申和提出了八条要求,其中包括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等。另一条是深圳市《2009年度在职局处级干部疗养方式说明》:局级干部和处级干部可以享受包括足疗、按摩在内的疗养待遇,局级干部标准是4000元/人·年,处级干部是2100元/人·年。疗养费用全部由财政支出。
中办国办的通知有无必要?回答是肯定的,有必要。金融危机、经济紧缩之际,党和政府更要带头节俭共渡难关。深圳那份“局处级疗养政策”对不对?回答也是肯定的,肯定不对。慢说困难时期,就算经济繁荣时期,也不能允许公仆们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去足疗、按摩吧?那么,中央的规定能否管得了类似深圳这种“局处级按摩”的公款消费呢?回答是不确定的:中央精神中有严禁公款出国游,严格招待费、公车管理,不准请客送礼等等,但没规定不准疗养。况且,就算明文规定中的内容到了基层都不知道要打多少折扣、怎样变通,何况规定不到的地方呢。当然,规定是不可能细化到太具体的各个方面的,正因如此,针对某些行为的规定,还没有实施就已经顾此失彼了。
今天有媒体评论说,“权力通吃下,公费按摩太正常”——所言极是。公费出国游、请客送礼也好,公费按摩也罢,问题的根子在“权力通吃”上;既然权力可以通吃,那我们首先应该关注的是“权力”,而不是“权力”它究竟干了什么——是出国玩耍去了,还是请客送礼了,或是去按摩了。
地方敷衍中央,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坊间有“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之说,说的就是“对策”与“政策”的较量。“对策”语境下,我敢说,中央规定的各种经费“压缩20%”、“降低15%”、“削减10%”等等,也许有些地方出一份材料就给完成了——完成没完成还不全凭自己说?上级未必检查得到,群众无权检查;再说,这种被地方官员称之为“太敏感,不便公开”的信息,我们到哪里去知道“近3年平均数”又是个什么数呢?
公众舆论有意见,“按摩费”问题纠正了就是了。但是,只要有钱,权力通吃下,只要“权力”可以支配钱,不按摩了还可以“摩按”,不足疗了还可以“疗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