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布通知,该区各单位公务车及区工作人员私人车辆年审时,如遇到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的,该机关可以帮助协调交警部门,予以免除驾驶证扣分。结果有一家单位竟把内部通知贴在了公示栏上,被市民称为“史上最牛通知”。(2月28日《扬子晚报》)
确实,这份通知堪称“最牛”。交通违章单位来摆平,而且底气十足,与其说是通知最牛,倒不如说是单位最牛。不过,通知中还是很讲究措辞的——如年审机动车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的,可帮助协调交警部门予以免除。只说是“帮助协调”,没有说“一定予以免除”,没有说“交警一定要听我们的”之类强硬的话。但言下之意,“地球人都知道”。
无论是“尚未发现一例违章”,还是解释说“起草通知时的‘措辞不当’”,都已暴露出公权力的“有恃无恐”。公权力的使用,历来受到民众的高度关注。“权为民所用”的公权力就会受到民众的欢迎与拥护,相反,任何偏移“权为民所用”的公权力都会遭到民众的反对与质疑。
从属性上讲,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从功能上讲,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但是,现实生活中,公权力的出轨、公权力的滥用,公权力的无限扩张比比皆是。曾经出现过“红头文件欠条”,被指是“最牛的文件”与“最牛的欠条”;公权力可以为“公款消费”随意买单;公权力还可以为违章乃至违法“遮掩”……
“史上最牛通知”实质是公权力“最牛”。如果“最牛的公权力”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那倒是人民之幸,内公信力,内涵公益性。然而,“最牛的公权力”往往成为“蛮横”的代名词,往往成为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代名词,往往成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有违社会公平公正正义的代名词。
“公权力”一旦缺乏有效的监督,似牛失去缰绳,甚至于横冲直撞。这就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公权力监督机制”。尽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公权力进行监督与约束,但执行力还不够,处罚力还不足。还原公权力的本来属性与功能,有效监督、有力约束只能加强,不能减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