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偷排污水所致”——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原因能如此迅速地被找到,并且“责令关闭”、“采取强制措施”等体现“高度重视”的行动也接踵而至,照理应该有“松了一口气”的释然之感,但笔者委实又一点这种心情也没有,反倒是备感疑惑和郁闷:这么严重恶劣的水污染事件,难道都是“偷排”惹的祸?肇事的化工厂真的是在“偷排”吗?
至少从媒体目前的报道来看,我看不出其中有多少“偷”的迹象。据介绍,“标新化工公司平时把工厂产生的污水排在一条小沟里,这条小沟有个小水坝,停产当天,该厂将这个水坝打开,恰逢盐城前天下大雨,污水就流到了盐城市的水源地蟒蛇河,污水顺流而下,流进新洋港,最终导致了盐城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
“平时把污水排在一条小沟里”、“当天将这个水坝打开”、“恰逢大雨”——在这一系列的致污过程中,我们实在看不出有多少“隐蔽”、“遮掩”、“伪饰”的“偷偷摸摸”情节。更重要的是,即便这些排污行为确实有掩饰的主观企图,“偷偷摸摸”了,但它们真的那么深藏不露、难于被公共职能部门发现吗?——“污水小沟”、“专用水坝”等等难道不都早就是光天化日之下明摆着事实吗?
据了解,“当地居民对化工厂排污一事长期以来就反映强烈。但是,这并没有成功阻挡污染事件的发生”。而更耐人寻味的一个背景是,作为曾被评为“盐城市十大标兵企业”的这家化工厂,此次偷排污水并非初犯而是早有前科的——“几年前,也是这家企业向蟒蛇河内偷排化工污水,导致了该市自来水出现异味”。此外,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在城西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2公里处,聚集了至少5家大大小小的化工厂”,“这里的化工厂是当地的财税大户,排污选择了非常聪明的做法”。
所有这些情况均从侧面证明,所谓的化工厂“偷排污水”的“偷”或“聪明”,并非难于发现、更非不可发现、制止,而只不过是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懒得去发现,缺乏起码应有的“防偷”“制偷”的动力热情和公共责任感罢了。
尤其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2个月前的2008年12月18日,盐城市政府刚刚批准了该市的“清水走廊”行动方案,并被确定为该市2009年的民心工程之一。依据该方案,该市主要领导将分别担任几条河流的“河长”,通过“建立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开展污染源整治”等措施,“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确保市内蟒蛇河、通榆河、射阳河境内三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二类、三类标准”。
现在,作为民心工程的“清水走廊”踪迹全无,而“偷排”之下的“污水走廊”倒是源源不断、浊浪汹涌。这或许只能说明,民心尚未真正进入公共管理者的内心,后者之于捍卫生态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被太多短视盲目的眼前利益所蒙蔽、“偷”走了。
2009年2月22日《西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