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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跳楼秀”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来源:沈阳晚报 时间:2008-06-26 10:03:49
 


  早就听说广州有人大代表建议对“跳楼秀”加大处罚力度,近日总算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广州日报》6月25日报道,治安管理部门将结合实际,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送劳动教养。

  只是,这个结论是那么的冰冷。

  寻死不是真正的寻死,而是演变成一种作秀,要闹得万人观看,警察出动,秩序大乱,确实令人气愤。但是,我们是否深究过,是什么人,为什么要上演“跳楼秀”?

  其实,真正“死意已决”的人,是不想做什么寻死表演的,无论是跳楼、跳江,还是吃安眠药、鼠药,他们都希望不打扰他人,平静地离开这个令他们绝望的世界。

  “跳楼秀”多数不是真正寻死,而是抱着某种目的。这目的是什么?无非是期盼自己的困难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重视,也隐含着利用公众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的目的。这样的目的能说有多恶劣呢?我不认为有多恶劣,反而认为应当思考弱势者权益的保障为何如此艰难。

  即便寻死秀是情感受挫之类,仍然没有必要“严惩”。他们的出位表现,无非是要引起人们的关注与帮助,我们有必要再在他们的伤口上撒把盐吗?

  没有多少人是变态的寻死秀表演者,如果通过正常的渠道能够解决他们的困难,要回他们的公正,拿到他们的权益,有多少人会选择寻死秀?难道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吗?

  其实,现代社会里一些人的跳楼秀,跟古时候的弱者拦轿异曲同工,都是想通过“越级”或“越轨”表达自己的委屈。对此,我们应当表现出同情和宽容。而对于其中个别玩得过火者,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就可以了,又何必祭出劳动教养的严厉处罚呢?
作者:廖保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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