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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翼 保留了F-8的后掠翼平面形状,取消了机翼迎角可调系统。翼型为NACA65A007。机翼下反角5°,1/4弦线后掠角35°,安装角1°,相对厚度7%,展弦比4,翼尖弦长1.18米,翼根弦长4.72米。机翼可折叠部位前缘形成锯齿。机翼结构是按“破损安全”原则设计的多梁式结构,上、下蒙皮为铝合金机加壁板,翼盒用作整体油箱。机翼前缘为全翼展前缘襟翼,分为内外两段。机翼后缘固定段有大面积单缝襟翼,可折叠的外翼段后缘是副翼。后缘襟翼前面各有一块扰流板。机翼上的所有可动部分均用液压作动筒或双腔助力器操纵。早期的A-7有两套液压系统,后来为了提高生存力改为三套。
机身 全金属半硬壳式。机身上的舱门和检查口盖比较多,便于维护。中机身下侧有一块大减速板。油箱、发动机及座舱部位的机身下侧均有防护装甲。
尾翼 由低置(相对于机翼)全动平尾和垂尾组成。单块式全动平尾,翼展5.53米,面积5.24米2,上反角5°25′,1/4弦线后掠角45°。垂直尾翼后掠角44°28′。机身上有背鳍,与垂尾相连。方向舵为助力操纵式。垂尾根部有一根排油管,端部有天线,端部后缘切去一角。
起落架 可收放前三点式。主起落架是单轮式,向前收起放在机身两侧的轮舱内,轮胎规格为28×9-12。前起落架为双轮式,向后收起,轮胎规格为22×5.50,装有弹射钩,机轮有转向装置。机身下有着舰钩。
动力装置 各型A-7都装不加力式涡轮风扇发动机,但发动机型号和推力有所不同,详见型别介绍。最初采用的发动机是普·惠公司的TF30-P涡扇发动机,与F-111使用的发动机相似,但没有加力燃烧室。发动机具有自起动能力。为了减少被发现的可能性,增加了“消烟系统”。燃油系统除机翼的整体油箱外,机身内还装有六个油箱,油箱里均充填聚尿烷防火泡沫材料。部分机身后油箱和油路有防护装甲和备用油路,可以保证油箱中有一定的燃油供紧急返航用。可挂4个副油箱,每个副油箱容积为1136升。此外,飞机还装有空中受油装置。发动机舱用碳化硼装甲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