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下发后,各地工商机关会同军队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部分地方,清理工作并不彻底,个别地方甚至违反通知要求,继续核准新设企业名称使用上述字样。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再次发出通知,进一步对含有“八一”等字样的企业名称进行清理。
除弊任重道远
要彻底根除违法使用“八一”等涉军字样的现象,除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法制保障。
中央军委法制局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俄罗斯、法国等国家都制定了规范军队标志使用范围、打击违法使用行为的专门法律。相比之下,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还只是原则性的,更多的是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实施管理,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作具体明确的规定,主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作出相应修改,进一步明确禁止企业、商家使用军事机关名称、部队番号和代号以及“八一”等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特定字样作企业名称、商业广告和商标;并明确违反这些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完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有关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维护“八一”的神圣形象。此外,军队有关部门需要增强维权意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的规定,对损害军队或者军人形象的行为,“警备司令部应当予以制止,并与有关部门交涉查处”。对企业名称使用涉军字样,以及企业在招牌、广告、商标使用等方面冒用部队名义的,军队有关部门发现后,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协助其依法查处。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案件,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还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坚决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欧灿)
新华网甘肃频道12月1日消息 据《兰州日报》报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八一”等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字样,并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立即开展清理工作,要求相关企业限期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11月24日,我市工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称尚未收到正式文件,收到文件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此次被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的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特定字样有:军事机关名称,包括中央军委、各总部、海军、空军、二炮、各军区、武警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和简称,以及“解放军”“军队”“部队”“陆军”等名称;部队番号或者代号,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实有番号、代号的全称或者简称,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代号;“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需”“军服 ”“军品”等字样。 处理涉军纠纷1.4万余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万余人次,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这是六年来南京军区军地协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
为了更好发挥维权长效机制的作用,近日,南京军区召开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座谈会,邀请华东六省市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共同商讨对策举措,扎实推进战区涉军维权工作深入发展。(解放军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