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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灭门案李磊:刑后不愿与父母同葬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1-07-09 18:02:23

李磊(资料图片)

发生在北京大兴区的李磊灭门案,虽然市高院已于今年3月3日作出终审死刑判决,但最高院目前仍未死刑复核完毕。而记者今天了解到,李磊目前在狱中越来越胖,他现在的想法就是在执行死刑前,能把欠别人的钱全还上。不过,已经有他的朋友因他犯罪而损失惨重。

案情回放

2009年11月23日晚10点多至次日凌晨,在大兴区黄村镇的清澄名苑内,李磊持刀将父母、妹妹、妻子王美玲和两个儿子杀死。去年10月15日,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并附带赔偿其奶奶、姥姥、岳父母共345万余元。李磊认为自己名下的财产“不够赔”,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今年3月3日,市高院宣布维持原判。

“狱中没人敢欺负李磊”

目前,在受审时就一心求死的李磊,在狱中越来越胖。用其代理律师、北京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志东的话来说,在狱中没人敢欺负李磊。而李磊现在的想法,就集中在还债上,他认为自己做了错事,就要按法院判的钱去赔偿。

潘律师介绍说,李磊自己名下已知的有3套房产。在结婚前,李磊和父母就各居住一个小院,这3套房产是他自己住的那个小院拆迁后买的。因此,潘律师认为,这3套房子是李磊的婚前财产。

据了解,李磊在狱中最思念的是他的奶奶,他认为奶奶对他最好。此外,他多次提到,被执行死刑后,不愿和父母同葬在一起,其想法是“无颜面对”。

作者:无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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