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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网吧上网被网友举报 曾遭警方微博通缉

来源:信息时报 时间:2011-02-21 13:41:29

  逃犯网吧上网被博友举报  微博通缉令成功缉拿漏网之鱼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朱宏 通讯员 陈永博 李宝军) 小小微博又立战功。19日,肇庆大旺区警方在其官方微博@平安大旺发 布消息称,去年11月26日,肇庆市大旺发生一起恶性抢劫强奸案件, 一妙龄女子与男友吵架独自到大旺公园散心,却被五名男子抢劫财物,并遭受强奸。当地警方通过近1个月的缜密侦查,将4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仍有一 名犯罪嫌疑人在逃。警方利用警方微博发布通缉令,发动博友提供线索。2月19日,一名网友在网吧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上网,立即将这一重要情况提供给警方, 民警迅速出动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警方微博通缉漏网强奸犯

  “请您帮助查找犯罪嫌疑人黄川:男,汉族,出生于1992年3月28日,户籍地:四川省武胜县。如网友发现线索,请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或打电 话:13580611234,联系警官:应警官。希望黄川及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附:黄川的照片)(大旺公安网络发言人)。”

  2011年1月7日晚上,肇庆大旺公安分局的新浪官方微博@平安大旺发布了一条微博“通缉令”,随即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不少热心网友对该微博进行转发,并表示一定会关注此事,留意此人。

  这条微博“通缉令”的起因,源自2010年11月发生在肇庆市大旺区的一起恶性抢劫强奸案。11月26日凌晨2时30分许,在肇庆市大旺打工的 广西青州姑娘杜某(20岁)与男友争吵后,心中烦闷,独自到大旺公园散心。当走到公园中心湖区附近时,突然从旁边树林中窜出五名青年男子,对杜某实施暴力 抢劫,抢走其手机、现金、银行卡等财物。随后,其中三名嫌疑人见四下无人,顿生邪念,对杜某实施强奸。当一名嫌疑人实施强奸后,杜某强忍身心巨大痛楚,机 智逃脱控制,跳入公园湖中并奋力游至对岸,被过路群众发现救起后报警。

  案发后,大旺公安分局随即成立“11·26”专案小组,集中优势警力,对案件展开侦查。经过近1个月的缜密侦查,将已逃窜至四会南江工业园区的 四名犯罪嫌疑人唐某(男,18岁,海南万宁市人)、付某江(男,18岁,贵州遵义市人)、张某(男,15岁,四川南充人)、冉某兵(男,15岁,贵州思南 县人)抓捕归案。而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黄川则逃窜至其他地方,随后,大旺警方在公安局网上对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黄川进行通缉。此外,还利用当地警方官方微博 @平安大旺发布信息,对其进行追捕。

  嫌犯网吧上网被认出

  逃跑在外的犯罪嫌疑人黄川以为过了两个月,“风头”已经过去了,又重新回到了肇庆四会南江工业园区。本月19日下午,他到工业园内一家名为“聚 乐园”网吧上网。一位坐在附近的网友,无意中看到了黄川,觉得此人十分面熟,与之前自己从警方微博上转发的被通缉的犯罪人嫌疑人颇为相似。为谨慎起见,这 名网友急忙登上新浪微博,并搜索出大旺警方官方新浪微博上发布的微博通缉令,再三比对之后,觉得与照片中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同一人,随即拨打了当地派出所的 电话报警。根据这名网友提供的线索,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调查,最终将潜逃在外两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黄川抓捕归案。至此,大旺“11·26”案件中的五 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作者:朱宏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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