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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暴少女收钱后翻供被判拘役

来源:郑州晚报 时间:2011-01-07 10:32:16

  女孩被强暴

  收钱后翻供

  因包庇被判拘役

  □晚报记者 刘涛

  今年22岁的唐梅(化名),在新郑市一家网吧做服务员。

  去年7月29日,17时许,唐梅受房东儿子赵峰的邀请,参观其装修的新房时,遭到对方强奸,后唐梅报警。

  隔日,新郑市公安民警将赵峰抓获,赵对强奸唐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遂报请批捕。

  但当检察院对唐梅进行讯问时,她却声称并非遭到强奸,是自愿与赵峰发生了性关系。

  鉴于此,新郑市检察院依法对赵峰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随后,由于案件蹊跷,市检察院遂指定新密市检察院对赵峰涉嫌强奸一案再次进行秘密调查,发现唐梅是在接受了赵父赵永发的“慰问金”后,才做出了虚假证明。

  据了解,赵永发为了让儿子逃避法律制裁,先后找到了4名中间人,请求唐梅翻供,并签订一份协议:赵峰在唐某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给唐 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经双方协议,赵峰家长主动给唐某赔礼道歉,并自愿补偿唐某精神损失费,此事经司法部门解决后,以后双方不得追究对方的 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如以后唐某因此事受到任何身体伤害,由对方负一切责任。作为交换条件,赵永发拿出2.6万元的“精神慰问金”,而中间人只给了唐梅 2.4万元。

  唐梅则为了感谢中间人,给李某5000元,给逢某1000元,给段某1000元,自己实际落下1.4万元。

  1月6日,法院依法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唐梅拘役5个月,追缴其违法所得。

作者:刘涛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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