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法制>刑案追踪>

学生实习摔伤单位被判赔偿12万

来源:北京晨报 时间:2010-12-26 00:18:54

  学生陈某在被学校派往一单位进行顶岗实习中摔伤,而学校和实习单位均自认无责拒绝赔偿。近日,昌平区法院判决实习单位赔偿陈某近12万元。

  2009年9月,经学校介绍,陈某到被告一电梯维修公司参加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在实习过程中,陈某从电梯井道坠落至地下二层,导致腰椎骨折等。原告陈某要求学校和维修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30余万元。但二者均否认应为此担责。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维修公司在原告实习过程中没有对其提供足够的技术指导和安全警示,在原告进入井道过程中未进行任何阻止,从而导致原告坠入底坑受伤,故判决其赔偿陈某近12万元。

作者:叶青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