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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上任1年受贿117万 称初次收钱系为孝敬父母

来源:法治周末 时间:2010-04-08 18:12:55

  然而,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王永婚后不久,他的岳父母相继退休,随即来到海南,到他们独生女的家中安享晚年。岳母到他家后,很快喧宾夺主,充当了家里的“一把手”,掌握了家里财政大权,就连王永每月的工资也得交岳母管。

  2009年年初,海南中级人民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永有期徒刑11年。

  一审判决后,王永表示服判,不上诉。

  3个月入监教育后,王永在海口监狱服刑。

  开始服刑后的王永,想的是如何忏悔,忏悔失去的自由。2009年年底,深刻忏悔的王永作为反面典型在海口市机关“讲课”,他还配合海口市纪委、海口市检察院制作职务犯罪警示专题片,在该市各级党政机关播放,以警示他人。

  王永曾这样开始他的开场白:“因为我当过大学教师,也在领导岗位工作过。但是,今天站在这里,我的心情难以名状。这既不是传授学业,也不是布置工作,而是作为一个反面教员,向大家讲述我迷失的人生和深切感受。”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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