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河血案VS新物管条例
业主与物管博弈的重大失败
新《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取消“业主被殴打吊销物业公司资质”,多位律师称——
手术后的萧河身体虚弱,脸色苍白,鼻子上插着管子。首期缴纳的5000元住院费,目前已经花光。昨日一早,广州多个小区的业主自发来到医院探望萧河。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新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明年三月就要实施了,但至今未见全文公布,令人不解。他们表示,从萧河血案联想到新《广东省物业物业管理条例》,显然该《条例》不可能对不良企业起到制约作用。
律师刘超说,2006年版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第46条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人员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采取人身、财产侵害等报复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颁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降低该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但此条在今年的修改审议中被取消,可视为业主在与物管博弈中的一个重大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