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分手,生活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也不想活了,但我自杀前先要把程春明先杀了。” 付成励说,第一次要分手的时候,自己就萌发了要报复程春明的念头。
2008年7月,付成励和陈某再次发生大吵,二人正式分手。
分手时,付成励气愤难当:“你是想把我逼死啊,但是我告诉你,我就是死,我也要先把程春明杀了。”闻听此言,陈某阻止了付成励的过激行为。
付成励依然记得,分手时,陈某告诉他,在和付成励交往前,自己和程春明曾经保持了一年的关系,而和离开程的原因是“自己不再爱程春明了”。
付成励认为,分手这个事和程春明有很大的关系,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间留下了太多的阴影,“我憎恨程春明”。
而据记者了解,司法机关调查陈某的笔录显示,陈认为分手的原因是“双方性格不和”。
分手后,付成励先后在超市买了两把刀,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
“一直都想杀了他(程春明),买刀的时候就下了决心,只是时间没有定。” 付成励说,“之所以选择在10月28日动手,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一天有程春明的课。”
付成励的“困扰”
如果女友不提出分手,付成励还会报复程春明吗?
“我一样会报复他(程春明),但不会选择这种方式,我开始想杀了他(程春明)的家人,这样会让他更痛苦。” 付成励随即话锋一转,“后来我觉得这样做太不道德了,毕竟,他(程春明)的家人是无辜的。所以,我选择最终还是杀了他(程春明)。”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案发前后,有两点“痛苦”一直困扰着付成励。至今,看守所的付成励只知道“女友和程春明之前保持了一年的关系”,不知道女友先前所说“那件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具体的细节,付成励只能靠自己去猜。
另外,在付成励看来,对于师生之间这种不道德的关系,无论是法律还是学校制度,都没有办法进行制裁。
陈某为何主动告诉付成励“事情”后,又不说清楚具体情况?付成励认为,“在我的心目当中,她(陈)本身并没有什么过错,她之所以告诉我,是她觉得没有必要瞒我。所以,当我知道事情后,我觉得我更不能丢下她。”
据记者调查,在感情上,付成励是一个很传统的男生,在和女孩陈某认识前后,付成励自始至终没有和其发生男女关系,包括二人的北戴河之旅。“这种事情应当在结婚后才能有。” 付成励说。
“我不会主动去追求别人,爱情是随缘的,不可以强求。” 付成励说,没有必要刻意去做一些事情吸引对方,感情到了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就成了男女朋友。”
2007年7月2日,这一天是付成励的生日。陈某拿上一包从老家带来的杨梅,坐车从海淀学院路校区到昌平校区,为他过生日。尽管生日礼物只是一包小小的杨梅,但在付成励看来,这是让他最感动的一件事。
“能让我感动的事情很少” 付成励说,只有国家层面发生的一些大事,才能让自己感动。比如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付成励曾献过好几次血,他觉得“国家有难,匹夫有责”。
两个家庭的灭顶之灾
1986年7月2日出生的付成励,祖籍黑龙江黑黑河市,1997年,11岁的他随父母迁移到了天津市东丽区。
初中和高中,付成励均就读于天津的当地学校,此前有媒体报道付成励属于“高考移民”一说并不准确。高中阶段的付成励成绩很好,高考后,付成励以绝对的高分被中国政法大学录取。
身在法大,付成励的专业学并非法律,而是国际政治,这与他本人的兴趣有关。“日常生活中,我最爱看中央一台、中央四台以及央视国际频道的新闻节目。” 付成励说,自己对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很感兴趣,但对国家的法律不抱有很大的信心。
“随和、热情、风趣。” 付成励用这三个词来评价自己的性格。
在法大,付成励与同寝室的同学相处的非常融洽,而且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正是在一次校外活动中,付成励认识了后来的女友。
尽管案发后,校方对付成励的评价是,“性格内向,平时表现一般,学习一般,未发现有什么心理疾患或行为异常。”但在法大不少同学印象中,付成励有着不错的口碑——“爽利、干脆、仗义”。
但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是,付成励的极端行为最终给两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
据了解,付成励的是家中的独子,父母系普通工人,二老本打算等付成励毕业后好好享享轻福,但如今等待付成励的将是法律的严审。
而对于逝者程春明的家人来说,程春明就是家中的“天”。案发时,程春明的夫人已怀有5个月的生孕,得知丈夫出了以外后,程夫人曾几度昏厥。
12月5日,付成励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正式批准逮捕。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本网(正义网)将继续予以关注。(汪文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