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说,近年来,中海油在多地的油田项目出现漏油现象,但一直未对事件进行完整披露。7月3日,中海油相关部门负责人则予以否认,称未听说有与蓬莱19-3油田类似级别的泄漏事件。
事实上,媒体从多方证实此次渗油事故并进行报道后,中海油才正式做出回应。中海油做出正式回应距发生时已隔半月。而据媒体报道,渗油事件在网上传播后,中海油有关部门曾对此事专门研究,随后一些网上消息被删除。集体沉默的鸵鸟策略,网上删帖的粗暴公关,相关人士的做派和嘴脸,难免让民众怀疑当事者的猥琐和别有用心。不打破一些行业固化的垄断格局,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乎哉!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政府有关部门都无权推卸此次事故监管失控的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若昏聩不明,何谈恪尽职守?不难看出,政府有关部门对此次事件的反应是迟钝的。“对此次溢油到底有多少数量,形成对环境的多大影响,国家环保部、国家海洋局、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此都未有明确表态。”(7月4日《第一财经日报》)环保问题是天大的事,政府有关部门当高度警惕,对破坏环保的现象要依法严惩,一个也不宽恕。
渤海湾属我国内海,周围人口密集,与渤海相连的水产品产量较大,海水自净能力较弱,一旦被原油污染,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在物欲横流、社会心态浮躁的当下,利益集团的博弈相当激烈,且易被偏狭利益役使而缺乏大局意识。同时,国外资本为追逐利益到处游走,与大陆国企等联姻、结盟现象日显。对于关系国家经济安全与生态安全的战略性产业,若不增强忧患意识,严格把关,就可能引火烧身,让民众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痛苦。
此次事故发生在合资油田,作业方为康菲石油。有论者指出,处罚将主要针对造成事故的作业方,合作方是否有连带责任,则要看双方签订的海上石油开发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这恐怕不够确当。退一步说,即便如此,中海油也须深刻检讨并勇于承担责任,比如:在与外资合作方面是否存在盲目性?今后的合作如何接续和重新定位?
在与外商合作上,我们不能饮鸩止渴,不能急功近利,不能缺乏战略眼光,不能老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严峻的教训一再警示我们,不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污染、高耗能和对环境影响大的产业,可谓后患无穷。国内企业应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升级,减少对外资的依赖性,增强独立发展的能力。同时,要完善政府监管,依法引导和规范外资,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保持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以更好地发挥外资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