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人才是一件相当严肃和慎重的事情。国家也一再发文强调,一定要严格选拔任用官员干部的各个环节,保证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抽签选“才”虽然在某种角度上保障了公平,但实际上却是一种伪公平,不仅是一种习惯性的懒政,也有悖新时代国家选人用人之道,是对广大民众的不负责任。
首先,选人用人应以德为先。“德”的内涵主要包括,对人民,尽职尽责;对自己,廉洁自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一门心思只想着升官发财,不是一门心思只忙于喝酒应酬。显然,抽签选“才”不仅没有剔除混在队伍里面的“蛀虫”,甚至还可能让这样的“蛀虫”获得上升的机会。
其次,选人用人应以能力为重。能力,主要是指通过实践积累的工作能力,这48个人虽然都符合德州市相关部门开出的硬性条件,但进一步来看,这些人究竟能否胜任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队员的工作呢?抽签选“才”显然无法甄别。但如果轻率地将其安排到要职,势必存在诸多隐患,不仅让选拔凸显不公平之义,也不利于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的顺利开展。
再者,选人用人应以民心向背为依。选人用人不仅要关注其品德和能力,也应该考察他们的群众基础。都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对于每一次人才选拔,老百姓心里自然有一杆秤,这杆秤可以实时成为选人用人的参照标准。比如在此次选拔中,增加民选程序,在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不仅可以解决德城区卫生局的难题,说不定还能取得更大的实效。
必须承认,在民众对社会公平公正的焦虑日趋明显的今天,任何一种选拔人才的办法都可能难逃现实非议,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将那些看似公平实则荒诞的选拔人才方式用来敷衍了事,堵住民众的嘴,而应该坚持和贯彻在选人用人的具体实践中,努力把程序的和实体的正义、形式的和内容的民主有机统一起来,让选拔出来的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重庆 羽人三 媒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