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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副教授告计生委罚款违法 称孩子非违法所得

来源: 京华时报 时间:2011-01-13 11:27:12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因妻子超生二胎被学校解聘,同时接到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海淀区计生委)开出的24万余元“社会抚养费”罚单,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前天,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44岁的杨支柱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2009年12月21日,他的妻子在医院生下一女,因此前已有一个女儿,他们受到了超生处罚。 2010年9月,海淀区计生委对他们做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决定书中称,杨支柱夫妇“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26738元的标准,9倍向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240642元。 

  杨支柱认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虽然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未规定“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且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 有“违法生育”这个词。但海淀区计生委的决定书认定他“违法生育”,把孩子看作“违法所得”,将严重损害孩子的基本人权和尊严。 

  此外,计生委向他征收“社会抚养费”虽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有依据,但并未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因此在法理上完全说不通。因为孩子在成为劳动 力以后,给社会所做的纳税等贡献,通常都要大于他(她)没有劳动期间所享受的社会福利的总和。基于这些理由,杨支柱认为海淀区计生委向他征收24万余元 “社会抚养费”显失公平,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这份征收决定书。 

  出庭的两位海淀区计生委代理人表示,按照该单位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实施细则,同时考虑到杨支柱夫妇的收入状况,已经把处罚幅度缩小了,并且杨 支柱夫妇可以申请分3期支付,但他们没有申请。因此计生委做出的决定书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他们认为杨支柱的理由不能证明收社会抚 养费违法,杨支柱应该去找立法机关或上级政府修改规则。 

  庭后杨支柱说,去年4月,他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记大过并解聘,目前仍是停薪留职的状态,每月所得600元补贴扣除各种费用后只剩81元,只能靠 赚点稿费或吃老本维持生活。因为缴清罚款后才能给孩子上户口,如今他的二女儿还没有落户,所以他在博客上戏称女儿是“黑老二”,并坚称“二女儿是上帝赐给 我的礼物,我不能放弃”。 

  此案未当庭宣判。

作者:王秋实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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