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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富婆与23岁男友分手争房抢车

来源:东方早报 时间:2010-11-28 22:11:58

  早报记者 李燕 

  5年前,43岁的美籍华裔女子林春(化名)与23岁的上海男子付云(化名)展开了一场忘年恋,5年后,林春诉诸法院要求确认付云名下的房产和宝马车为自己所有。普陀法院前天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时年42岁的林春在上海出差时认识了比她小20岁的付云,一年后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林春每年会有几个星期从美国回到上海,其余时间里两人每天都会煲电话粥表思念。今年7月,林春再次抵沪,付云却和她闹起了分手,林春于是诉诸法院索要属于自己的百万房产及宝马车。

  林春起诉称,虽然宝马轿车登记在付云名下,但钱是自己出的。2007年11月,林春准备在本市购置第二套住房,但根据房产政策,美籍华人在沪仅能购买一套住房,最后林春也是以付云的名义购了房。林春称,她支付了包括首期房款、房屋交易税费等在内共计56万余元,另有92万元以付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

  对于林春的诉请,被告付云的代理人指出,车辆应以产权登记机构的证明为准,对于系争房产,付云认为,原告支付了49万元首付款,其余的钱都是自己和父母出的。

  庭审结束后,鉴于付云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判决。

作者:李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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