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局长处理物资 8年诈骗300多万
从2000年开始,绵阳籍男子王晓明与其同伙流窜全国各地,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处理扣押的猪肉、钢材、木材等物资,先后作案10余起,8年间敛财近300余万元。经过200多个日夜的侦破,近日,该团伙14名成员全被成华区公安分局抓获。
案情回放
存折在手 账上的钱蒸发了
去年3月26日上午,一名30多岁的妇女焦急地在猛追湾某银行门口徘徊,频繁地拨打电话,拨打未果,妇女便独自进入银行。“天啊,钱怎么不见了!”10分钟后,银行大厅内传出一声惊呼,妇女拿着一张存折,目瞪口呆地站在柜台前。“遭了,被骗了!”回过神来后,妇女立即前往猛追湾派出所报案。
原来,该妇女名叫李学秀,去年3月23日,她通过中间人认识了两名自称在某法院工作的男子。两男子称,其所在法院有批生猪要处理,愿意通过朋友关系低价卖给李学秀。随后,两人将李学秀约到某法院旁一茶铺内详谈。
商谈中,一位自称某执法局局长的王姓男子称,为证明李学秀有经济能力做这笔生意,要求她到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资金,为避免意外,存入资金后将银行卡销毁,只留存折。李学秀点头同意,并往账上存入了18万元。“王局长”当着她的面将银行卡销毁。
立案侦查
数起相似案例 指向同一团伙
“很明显银行卡在销毁时被调包了。”听完李学秀的讲述,民警发现,此案与2007年圣灯辖区一起“钢瓶诈骗案”的作案手法类似,而且李学秀描述的疑犯体貌特征也与“钢瓶诈骗案”的疑犯相似。“难道这两起案件有关联?”成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将两案并案侦查。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此类案件近期在成都市频繁发生,均是有人冒充法院执行局局长,以处理扣押物资为名,要求受害人往银行卡内存入保证金,在窥探到密码后趁受害人不备将卡掉包后取走存款。
根据掌握的线索,结合受害人辨认和银行提款视频资料,案侦人员锁定54岁的绵阳籍男子王晓明正是冒充“王局长”的犯罪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