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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交警队长肇事逃逸找人顶包获刑4年(图)

来源:亚心网  时间:2008-12-31 14:09:59

新疆一交警队长肇事逃逸找人顶包获刑4年(图)

新疆呼图壁县交警队原大队长李巍酒后驾车致人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

亚心网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疆呼图壁县交警队原大队长李巍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一案,近日有了最终结果。经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巍属于酒后肇事逃逸,并无自首情节,但事发后李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对其从轻处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4月4日1时25分,李巍酒后驾驶小型越野警车由南向北行驶进入呼图壁县种牛场道路后,撞至张志军驾驶的同方向停在道路上的红旗小轿车尾部,致使站在红旗小轿车旁的被害人蔡某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李巍打电话通知其司机到现场,而自己回了家,其司机孙某“顶包”承认是自己驾车出事。后经死者驾驶员指认,昌吉州公安部门展开调查,李巍于当天下午归案。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昌吉市检察院作为公诉方提起公诉,认为李巍肇事致人死亡,犯有交通肇事罪,但案发后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李巍对指控罪名没有辩解,但其辩护人认为,李巍自首并超额进行赔偿,取得了谅解,有悔罪表现。

 

 

 

随后,对于李巍到底属不属于肇事逃逸和有没有自首情节成为此案的关键部分。

 

经昌吉市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李巍事发后给交警大队打了电话报警,但报警内容是当地发生了车祸,需要处理,而后叫了自己的司机孙某到现场,自己则离开现场回家,期间已经产生了想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动机,根据司法解释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肇事后逃逸的行为。

 

而案发后,李巍并没有第一时间说明情况,而是在犯罪行为经被害人司机及亲属报案后,呼图壁县公安局已对其提取了血液,且对其进行了侦查,李巍这才于当晚在呼图壁县东泉派出所说明情况,他的行为也不符合自首的条件。

 

不过李巍在犯罪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认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对其从轻处罚。

 

昨日,记者与事故死者家属取得了联系,对于判决结果,他们认为量刑过轻,不过他们没有提出上诉,认为法院认定李巍肇事逃逸也算给了家属一个交代。

 

 

事件回放:交警队长深夜撞死人

 

4月4日早晨,刚从呼图壁县东泉派出所做完笔录的张志军回到单位办公室,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张志军说,4月3日下午,总经理蔡国强因要到昌吉市请客,估计自己要喝酒,所以专门让他开车,车辆是红旗小轿车。

 

4月4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办完事后,张志军开车拉着蔡国强返回呼图壁。途中,蔡国强说还要到种牛场办点事,于是张志军又拐向通往种牛场的路上,大概走了200多米,蔡国强说要下车方便,于是他将车停在了路边,并利用这点时间调整一下车的前灯。

 

“因为前右灯打得有点高,我想往下调整一下,方便完的蔡国强也过来帮忙,他站在车的左侧,用衣服遮住左侧灯光,方便我调整右侧灯。就在这时,我听到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一辆车斜着撞向我们车的右侧。瞬间,我被撞到了路边的林带里。等我爬起来再看时,我们的车已经被顶出去老远,而蔡总躺在车后,满头是血,呼吸困难。我急忙拨打120求救,然后跑去看肇事车辆。”张志军回忆说。

 

此时,肇事车辆冲出去十几米远跑进了路左边的林带里。据张志军说,他看到肇事车是一辆丰田4500警车,他拉开车门,认出驾驶位上坐着的是县交警队一名他认识的交警。当时,这名交警还说找手机,张志军看到手机在副驾驶座位边,就帮忙捡起来给了他。

 

张志军回忆说:“我当时往车后排看了一下,见车内只有他一个人,就放弃了找人帮忙的念头,赶紧拨打了‘110’报警,而这名交警下车后开始打手机,边打边往种牛场总部方向走了。”

事发后顶包司机乘出租车赶到现场

事发约十多分钟后,120赶到现场对蔡国强实施了紧急抢救并迅速送往呼图壁县人民医院,但因蔡国强头部受重创,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医院方面说,蔡国强死于颅脑外伤。

 

据随后赶到事发现场的蔡国强的妹妹蔡国燕介绍,她到现场后,人很多,除了蔡国强单位同事外,还有七八辆警车,场面很乱。到现场后她一直追问肇事司机在哪里,但交警人员都忙着勘查现场,她问不到更详细的情况。

 

作者:一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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