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法制>大家看法>

黑社会12成员持械滋事贿赂村官 老大获刑13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08-10-28 10:54:51
湖北汉阳李武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昨日一审宣判,12名被告全部被判有罪,其中“黑老大”李武斌6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6年3月,李武斌成立了武汉港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依托,陆续招揽李某、程某、邢某等10余人,在汉阳区汉城村及周边地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机关指控,该涉黑团伙贿赂了4名村官,堂而皇之当起了村里的“控违”协管员,12名被告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他们被指控作案27起,多次强揽工程、争抢砖砂石料的供应权,其中寻衅滋事18起,持械聚众斗殴1起,共致轻伤3人,轻微伤2人,非法持有自制手枪1支、猎枪1支。

    法院认为李武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6项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其余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10名被告分别被处以6年8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一人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中国新闻网-武汉晚报 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张汉舟 李瑛)

作者: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图片新闻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