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札记
截至今年7月23日,国家药监局已四次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布了115家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于上述网站,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移送电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同时,将会同公安、邮政等部门对制售、邮寄假药的不法分子进行查处。
然而,记者发现,在上述公布的115家非法网站中,一些网站目前依旧在营业。
在上世纪80年代曾参与制定我国药品管理法,同时参与了2001年该法修订工作的专家杨光告诉记者,立法时网上销售药品这一行为还没有普遍出现,所以目前的药品管理法并未涉及这一内容。
如果从民法角度出发,很多消费者表示,为了一两千元进行诉讼,得不偿失;从刑法角度看,其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销售假药的入刑起点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而对于以面粉充当假药或用于治疗皮肤病等行为,则有些鞭长莫及。
卫生法专家卓小勤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有一个有效的办法可以遏制网络非法卖药,而其危害性又相当大,因此,不如暂时“一刀切”地禁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