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0日上午8时许,仙桃大新路小学办公室主任刘某走至该校大门附近时, 遭到3名不明身份男青年围攻,刘某身中4刀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于次日上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张浩因怀疑妻子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而离婚。1月8日晚,张找到无业人员李某,要其帮忙教训刘某,并指认了刘某的住处,付给李某1000元钱。
其后,李通过付某,找来陈某、艾某(未成年人)帮忙。1月10日8时许,当刘某上班经过时,李上前将其拉住,陈、艾上前持砍刀朝其身上猛砍,刘某挣扎跑进校内,李赶上将刘某按在教学楼围墙上,不顾围观群众的劝阻,持弹簧刀朝刘某胸部猛刺一刀,后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5被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一天的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荆楚网-楚天金报 蒲哲 雷蕾 谭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