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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视频提讯死刑被告人 巨贪殷国元曾锦春上法庭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8-04-28 11:32:39
  新华网上海4月27日电(记者杨金志)在过去的一周里,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通过视频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进行死刑复核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国依法保护包括刑事被告人在内的所有公民的人权;上周,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分别走上法庭,两人均涉 嫌获取不法收入数千万元,对他们审判彰显着中国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最高法首次视频提讯死刑被告人

     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现羁押于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的被告人蒋华全进行了远程提讯。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视频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时要同步录音、录像。这有利于真实客观地记录提讯全过程,有效地促使办案人员自觉依法办案、规范司法,同时也有利于通过再现提讯过程,为以后反复查看提供便利。

    此前,4月初,上海市二中院、一中院也曾先后首次网络视频直播庭审,国内外的网民均能“旁听”庭审。利用先进的视频传播、网络技术为司法公开服务,进而推动司法公正,是中国法院近年不断努力的事情,体现了中国法制对人权的充分保护。

1月22日,江西首例“庭审网络直播”案一审宣判。资料图

    巨贪殷国元、曾锦春上法庭

    4月22日,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原会长殷国元案近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殷国元受贿金额价值人民币36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812万余元、美元4万余元。检察机关还查明,2002年,殷国元在审批旧区改造项目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

殷国元。资料图

    4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任职期间,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共同收受45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52万元,960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另有违法犯罪所得1926万余元。

    殷国元、曾锦春两大巨贪在一周内相继走上法庭,宣告中国依法治贪的坚强决心。但需看到的是,反腐倡廉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制度性反腐败、预防腐败的举措仍需大力加强。

曾锦春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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