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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校长受贿百万元获刑11年 曾为区人大代表

来源:扬子晚报 时间:2011-02-18 10:24:48

  本报讯 今年51岁的王维银原是江苏淮洲中学校长,也曾是淮安市淮阴区人大代表,但自他从2003年上半年至2010年3月份期间,担任这所省四星级高中校长之 后,他便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学校基建工程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2万元。记者昨天从淮安市中院获悉,因犯受贿罪,这个昔日 的四星级高中校长获刑11年,他所受贿的112万元被上缴国库的同时,还被没收财产40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这个王校长受贿的地点主要在三个地方:办公室、饭店、茶吧。更为可笑的是,有一次一个老板为了感谢他在工程以及工程款结算等 方面给予的照顾,为了避人耳目特意骑一辆摩托车,将行贿的20万元放在摩托车后备箱里,然后邀请他到一小饭店吃饭。待酒足饭饱之后,该老板将这20万元奉 送给了王维银,而王维银也心知肚明的笑纳。王维银在担任校长期间,一个承包学校工程的老板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他竟以学校名义贷款100万元给该老板,本 息从学校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案发后,王维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并将受贿款全部退还。

  (朱鼎兆)

作者:朱鼎兆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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