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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副处级警官收213万为300人办户口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时间:2011-01-20 10:55:43
卢小琼在一个月之内,就给115户300人办理了入户手续。
卢小琼在一个月之内,就给115户300人办理了入户手续。

涉案警员8人均是相关部门负责人
涉案警员8人均是相关部门负责人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身为原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副调研员的卢小琼,在一个月之内,就给115户300人办理了入户手续,收受贿赂金额213万元,并用这笔钱来 疏通关系,同时涉案的另7名警员也是警方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52岁的卢小琼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08年7~8月间,疑犯刘贞文(另案处理)为办理伪造的招调工准迁入户手续,4次将大批假申请招调工材料交给卢小琼,同时送给卢40万~5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213万元。

  卢小琼先后通过时任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副处长的郭小文(另案处理)、时任常住人口管理科副科长的廖新玲(另案处理)、时任福田公安分局人口 管理科副科长的张某梅、时任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科副科长的许某如等帮忙,直接打印准迁证,共计违规帮助刘贞文办理准迁证115户300人。

  办好准迁证后,卢小琼又先后联系黄贝派出所户证室负责人赖晓芬(另案处理)、笋岗派出所的户证室负责人谭某英、园岭派出所户证室负责人邹某办理了入户手续,申请入户的材料中均没有房产证原件,申请入户者本人也未到场接受审核,所入户口都是空挂在没有人住的地址上。

  公安系统:自查揭内幕

  2008年10月,深圳市公安局发现100多名申请者的准迁入户《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招用员工通知》是伪造材料,开始调查,并在当年年底将 上述使用伪造材料迁入深圳的户口全部注销并遣返原籍。卢小琼担心事情败露,找到廖新玲等人退钱。至去年初,卢小琼把其所收受的213万元全部退还给刘贞 文。

  案件进展:

  检察机关认为,卢小琼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昨日,该案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作者:王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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