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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万亿元特大制售假发票案案情披露(图)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08-06-03 11:11:32

    9月26日,广州又有一批假发票运到昆明德帮物流公司。专案组立刻安排蹲守,当天晚19时许,将罗文杰抓获,并随身查到30多万份假发票和2台印制机器。

    9月27日,专案组在昆明市铁杆快运公司又缴获从重庆运回昆明的近20万份假发票。

    10月11日,专案组决定赴广州查找同案另一个制假源头。

    10月16日晚,专案组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抓获“8·17”案另一主犯、团伙中的“制版专家”张慧龙,并现场查获其他制假设备。

    2008年1月10日,专案组根据线索赴浙江温州苍南县,将躲藏在那里的杨文彬抓获。至此,“8·17”专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

    “先找到了窝点,然后再顺藤摸瓜,这个案子才能办得这么漂亮。”李显辉说,“不过8月17日之前,已经有大量假发票流传出去。线索还没有完,我们还在继续追。”

  假的终究是假的

    嫌疑人抓获了,假发票还必须一张张地鉴定。罗平县地税局安排了近20名工作人员,整整清理了大半个月,才按种类把100多万份假发票点了一遍,其中还涉及到4万多份国税系统负责管理的发票。

    罗平县国税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殷岗平9月30日接到领导通知,让他去地税局把4万多份属国税系统管理的假发票整理出来,并带回国税局鉴定。

    “我当时的感觉真的很复杂,有点兴奋又很沉重,我干了20多年头一次见这么多假发票。”殷岗平慨叹说。

    假发票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巨大损失,同时还是其他经济犯罪的媒介,它为各种贪污、洗钱、腐败等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2008年4月11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文杰、宋帮福等人分别犯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等,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6年不等。

    记者在罗平县公安局看守所见到35岁的宋帮福。对于六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罚金20万元的判决,他没有提出上诉。

    “这是迟早的事。”他说。

    “那你为什么要干呢,一干还好几年?”记者问。

    “花了十万块钱买设备材料,本钱不回来咋个收手?”宋帮福说。

    “如果赚不到钱,你又明知违法,为什么还要干?”记者问。

    “脑子打铁咯。”宋帮福回答说,“说白了,假的就是假的,真的就是真的,假的要都那么好卖就不是假的了。”

    采访时宋帮福一再问记者杨文彬的情况怎么样了,他对自己遭受法律制裁并无怨言,总在念叨的是“我把杨文彬害了”。他的小舅子杨文彬原先有正式工作,但后来被他用2000元月薪拉来负责销售假发票。

    “大部分假发票违法犯罪分子都像宋帮福一样有侥幸心理,但他们带来的社会危害却是很可怕的,“8·17”专案也让我们更认清了假发票违法犯罪的现状,让我们更明确今后打击的重点领域。”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队长李毅表示。(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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