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好这一切“基础工作”后,林某才真正实施诈骗的最后一步,那就是窃取陈女士卡的密码再“克隆”信用卡取款。于是他就找陈女士验资,还一验就是四次,这前三次全“显示失败”,直到一直站在陈女士边上的林某完全偷看到她的那三位密码后,才“显示成功”。
回到酒店后,林某一边连夜结账离瑞,一边将银行卡号和密码报给此时已在深圳的邓某和阙某二人,由其二人克隆好银行卡再交由“马仔”拿去澳门“洗钱”——一共565万。
据警方介绍,当前,金融管理的漏洞依然存在。银行大力推广信用卡,也由于信用卡的诸多方便,成为大众钱包必备的物件。但目前情况来看,一方面是信用卡的一些保护措施还没到位,另一方面是利用信用卡犯罪日益高科技化。从本案来看,客户只有切实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帐户密码,才能确保帐户资金的安全。(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夏秋华 赵小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