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的雾霾如今已经成了中国大地常见的一种气候现象,成为万民心中之堵。所以当日前国家环保部与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启动之后,不少人舒了一口气,似乎政府出面,问题顺利解决就指日可待了。
可整治雾霾,仅靠国家出面就可根治了吗?在网上,众多对雾霾的指责目标指向可谓各式各类,排污的企业、取暖的北方、扬尘的工地、甚至万恶的土豪都被推上风口浪尖。当然,认为政府该负主要责任是第一位的。但是目标指向中,却常常缺少了对每一个个体,即每一个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人该负多少责任的指责。在这场雾霾中,我们,国家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公民又该为此负什么责任,又该做点什么呢?
的确,雾霾的形成,最多的是来自于工业和民用能源的污染。但是,每一个社会的个体该为之负责的比例又有多少呢?据一般的估计,城市空气中的PM2.5,机动车尾气排放大约占到20%,也有专家的估计实际上可能高很多。在这20%多的“雾霾贡献率”中,私家车的尾气排放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加上其他的生活中产生的PM2.5污染,就是说,个人的责任不容小觑,远不是“不过是放了个屁”般轻松。
或许大部分的人要争辩,相对于20%的个人责任,企业的排放仍然是占了大头,为什么要舍大取小,找我们“弱者”开刀?的确雾霾的形成,大概更多地来自于工业和民用能源的污染。如果能够把周边工业及民用能源全部改成天然气、杜绝煤炭,或许我们立马能重见蓝天。但是,这涉及到众多的公共设施和工业设施的改造,甚至是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么大的工程需要假以时日。在这样的工程完成之前,难道我们就只能坐等雾霾肆虐?
曾看到一则报道,说几年前当雾霾影响美国波士顿近郊时,那里的居民之间展开了无车日竞赛,看谁能在一个月之间积攒出更多不开车的日子。这完全是自发组织的行动,大家在挂历上认真记录。那里的居民,并非不知道企业或公共团体产生污染更严重、更需要政府的规章治理。但是,他们觉得如果每一个个体也都能约束自己的行为,那治污效果岂不更好?
这样的方法放到我们中国可行吗?的确,每个人都想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享受到便捷的交通,这是我们的权利。但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我们有没有波士顿居民的意识?肯不肯约束自己的个人行为,比如少开车多骑车、或夏天把空调温度上调点、冬天把空调温度下调些,下班前关掉电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