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碰撞式合作与头脑风暴法恰好相反:头脑风暴法总是发生在正式工作时间以及正式工作场所。而碰撞式合作常常发生在餐厅、走廊等非工作时间以及非工作场所。
其实,传统“头脑风暴法”的典型做法十分荒谬:把一大群人集中到会议室里,一本正经地宣布头脑风暴开始,最有可能演化为乱哄哄的争吵,几乎毫无建设性可言!某种程度上,它其实是旧管理时代“开会”的延续。事实上,对于创造性工作者而言,几乎24小时都可以或都在创造。通常情况下,8小时之外的非工作时间,反而要比8小时之内的工作时间少了很多限制,可以轻松愉快地交流并形成成果。至少,它意味着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之间、工作场所与非工作场所之间的界线,开始模糊不清并且相互融合与渗透。因此,要想获得较高的创造率,有必要将工作与生活合二为一,而不是将它们彼此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