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信托公司净资本考核大限将至,虽然上半年房地产信托经历了多次窗口指导,房地产信托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依然叫而不停。值此考核将至之时,我们相信风险系数高达3%的房地产集合信托业务,可能真的要迎来“拐点”。那么谁将取代房地产信托,撑起信托新的“半边天”呢?
三大条件缺一不可
首先,要撑起半边天,利润必须足够高。唯有如此,才能支付较高的融资成本,同时满足融资方、信托公司和投资者的三方需求。矿产品作为经济不可或缺的资源,在我国呈现禀赋差、支柱性矿产不足的特点。加之通货膨胀不断加剧的背景下,矿产资产的保值增值功能将会得到极大的体现,矿石价格水涨船高,是唯一一个可以与房地产行业利润相媲美的行业。根据恒天财富的统计,今年以来,矿类信托的平均收益达到9.19%,比房地产信托的9.81%略差一点。
其次,融资额度大。截至2010年底,信托行业已经达到约3.1万亿元的规模,若盘子不大,也难以撑起信托半边天。同房地产行业相似,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从取得矿业权到建设矿井巷道、购置设备、引进技术以及承担各种税费,加上资源整合政策对企业提出新的要求,矿产能源企业普遍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资金缺口较大。
最后,融资时间紧迫。根据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探矿权和采矿权都有一定期限,且权利人在登记的矿区内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最低投入。因此,矿产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对时效性要求较高。
两大特点掣肘发展速度
然而为什么在满足撑起信托半边天的条件下,矿类信托的规模并不大。据恒天财富统计,今年上半年仅有11家信托公司发行了31只矿类信托计划。究竟什么掣肘矿类信托发展?
首先,矿类专业门槛很高。众所周知,矿产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信贷机构,对矿产能源企业的融资行为都十分谨慎,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安全,投资人和信贷机构在通过企业的融资申请时通常会附加较多的条件或限制。目前真正懂矿的信托经理比较稀缺。
其次,融资担保较少。矿产能源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就是矿业权,而其固定资产则相对较少,尤其是可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就更少。对于采矿企业来说,矿权证是其命脉。2000年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55条明确规定了矿业权,即探矿权、采矿权是可以抵押的。抵押人应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抵押价值不能高于评估价值。由于矿产资源埋藏在地表之下,矿产品的储量是建立在矿产勘查基础上的。所以评估价值和实际价值可能相差很大。另外,矿业权本身还有可能因为纳税、安全、环境等问题被吊销。若信托仅以矿业权为抵押,显然不能达到信托刚性兑付的要求,这也是为什么信托公司对矿类信托如此谨慎的原因。
可见,虽然矿类信托具有高利润、高融资额度、迫切的融资需求,但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矿类信托的专业人员的需求和良好的保障措施,可能短期还难以扛起信托半边天的大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