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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资源该向谁倾斜?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2011-03-04 10:55:46
为了提高农业产量,政府可能给予种子研发一定的资源扶持。我国种子研发资源集中在科研院所和种业公司,政府该扶持哪一方?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微博)认为应该倾向于科研院所,而隆平高科总裁刘石则表示,企业才应当成为种子研发主体。

  目前,科研院所是我国种子研发的主力,我国每年通过国家审定的品种约150个,省级审定品种近千个,其中90%以上由科研院所完成。郑风田认为,国家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资源,国内知名的种业专家都在科研机构中。

  “目前有一些企业和人员,呼吁国家扶持制种企业,我不认同这种做法。”郑风田表示,“种子研发是钱堆不起来的,人为的扶持几个企业也不一定能扶起来,因为种子行业周期很漫长,有自己的规律。”一个新种子产生需要7到8年时间,研发时间长,比较适合科研机构,企业则更热衷于追求短期效益。

  他同时表示,如果由企业主导研发,将来新品种推广时,价格一定会很高,“这将增加农民负担,农民种田本来就没什么利润”。如果交给科研机构,则可以将研究出来的产品低价卖给农民,使农民得到实惠,而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的种子研发,则可以交给企业做。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谭志娟也认为,政府应将资源倾向于科研院所。

  隆平高科总裁刘石则认为,“基础性科研应由科研机构来做,应用性科学则应交给企业”,政策资源集中在科研院所,不利于种业长期发展,“科研机构从事研发的动力是发论文,评职称,形不成产业化思路”。

  他表示,目前的种业市场其实是“科研双轨制”,在农业育种领域,实际是拿国家的科研经费补贴重复、低效运作的科研单位,然后在市场上进行种种不规范的经营和竞争,最后利益落入小集体和个人腰包。如果“科研双轨制”不结束,种子行业的产业化根本形成无望。

  国际上,开发新品种是种子企业生产的核心环节,也是企业核心优势的体现,杜邦先锋在中国的合资公司,要向其缴纳销售收入的10%作为授权费用。而在国内,过去10年80%新品种来源于科研单位,2000~2008年,我国审定3200个玉米品种,但进入市场的屈指可数。

  国内科研院所在研发领域占据绝对优势格局,是计划经济传统的延续,在计划经济时代,育种归科研单位,制种归种子公司,销售归当地种子站,整个行业被切割成三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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