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是中国税收中一件华丽的皇帝新衣,名为让利于民,实则让利于灰色收入阶层。
由于财产收入普遍的不透明,财产申报制度迟迟未能向全社会公开,因此,个税收入成为变相的人头税,所有有工作的人在每月领薪水时,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游离在单位薪酬体系之外的将近6万亿的灰色收入不在纳税的范围之列。只要财产申报的死结不解,个税改革就会面临重重阻力。我国实行12万元以上高收入人群自行纳税申报,但效果不如人意,所有不愿申报者可以振振有辞地为自己辩解,上不行则下不效,普通公民没有必要抢在官员之前充当申报财产与纳税的急先锋。
失信文化愈演愈烈,成为中国信用体系中的顽疾。中国的信贷体系如果没有抵押品几乎无法运转,我国的税收体系如果不是代扣代缴而是自行征收,基本上形同虚设。这从出租房的收入税就可见一斑。正因为普遍的不诚信,财政与税收部门更加依赖行政代扣代缴模式,起码还能旱涝保收。恶性循环愈演愈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