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2日开始,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一些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大幅降低。发改委此举是为了让老百姓能买到便宜药。然而,降价令实施一周以来,在天津,记者发现了一个怪现象,相当一部分限价药从药店消失了。(12月22日《中国之声》)
出现这种怪现象的,恐怕不只是天津。在深圳、台州、哈尔滨等地,都传来了类似新闻。客观地说,这已不算是新闻。只要政府降价令一下来,那些名列榜单的药物马上就和你玩起失踪,这还少见吗?这可归结成一句话,就是好心办坏事。政府机构出台降价政策,本意是让公众受益,可以买到更便宜的药。但尴尬的是,由于生产者和经营者不予以配合。要不就是把利润下滑的药物下架,让你买不到,对政府进行“逼宫”;要不就干脆换个剂型,减价也减量,让你始终还要掏一样的钱来买药。
类似的药品降价令已来来回回出台了数十次,按正常逻辑来推断,与之前相比,药店里药价是不是该降得差不多了?看病贵是不是已明显缓解?但这恐怕只是
个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药还是一样的贵,甚至是更贵。药店只选利润高的贵药来卖,人家根本不配合。为什么要和你配合?商量过了吗?
后一句话恐怕才是问题所在。什么样的药品要被降价?标准很模糊,也不公开透明。况且,降价令政策出台前,也明显没有经过与药企及销售者协商,没进行足够充分的博弈,没有真正达成利益的一致。有人买账才怪。一道道降价令看起来来势汹汹,似乎你只有服从的命。但到了现实中,根本不是这样,有大把阳奉阴违、见招拆招的手段可以玩。不是有记者进行暗访,这些玩失踪的把戏根本不可能被发现。
作为经营者,药店是如此,而医院何尝不是如此?尽管一轮轮医改新政策出台,都剑指看病贵问题,在医疗费用上下功夫,但到头来,公众在就医费用上的支出负担依然年年飘红。在这个过程中,医疗机构不愿意配合也是好政策难发挥效应的关键。一位病人昨天就向我吐了这样的苦水:前几天,在本地某人民医院看病,开了几粒抗生素,一粒十几元。降价令来了,药为什么卖得还是比以前贵?我应该怎么回答他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