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这股金融中心建设热潮,很多人不禁质疑:真的有必要建这么多区域性金融中心吗?参与的这些城市是否都具备条件?而这又是否可能造成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金融中心热”强势涌来。如果说,此前建设金融中心还仅限于口号式构想的话,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开始详细规划并逐步付诸行动了。
日前,浙江省首次提出了“双中心”建设,即“中小企业金融中心”和“民间投资管理中心”,并希望这两大功能性中心能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和功能“全国领先”的全国性的中小企业金融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而浙江也只是“金融中心”遍地开花中的一个小小“缩影”。
对于这股金融中心建设热潮,很多人不禁质疑:真的有必要建这么多区域性金融中心吗?参与的这些城市是否都具备条件?而这又是否可能造成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热潮汹涌
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天津、重庆等20多个城市相继提出建设金融中心的设想,而这也逐步成为国内主要经济城市开展竞争的突出现象。
放眼长三角地区,除了上述提到的浙江“双中心”外,南京在5月份的《宁镇扬同城化发展》研讨会上也提出要将其打造成特色的“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
此外,在今年年初的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研讨会上,打造成为安徽的“陆家嘴”成了合肥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并表示至2012年,初步建立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框架;至2015年,基本建成合肥滨湖金融城,完成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总体布局;至2020年,初步形成立足安徽、辐射周边、服务长三角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量力而行
针对各地纷纷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必要性,《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了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长乐。“对于一些本身就对金融市场提供各种指导和支撑的职能省会城市,以及一些拥有比较大的经济总量与经济实力的城市来说,发展金融中心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徐长乐指出,事实上,金融中心的建设不光是上海的问题,也是关乎整个长三角地区发展的问题。只不过战略定位不同,不管是盖金融大楼还是建中心城市,应该允许大家发展金融业。“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和金融业的建设,这些都是必要的,只不过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形成一种合力,错位合作来促进整个区域中心金融业的发展。”
而在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看来,没必要建设那么多所谓的金融中心。宋颂兴强调,建设金融中心之前必须弄清楚诸多问题。“金融中心并不是说建就能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一个较完善、发达的,并有相对规模的经济是先决条件;另外,先进的基础设施、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门类齐全的金融机构及发达的金融市场等也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即使建起来了也是‘空中楼阁’。”
宋颂兴指出,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推行金融中心建设,或多或少掺杂了“面子工程”或“形象工程”的因素,崇尚GDP增速,从而为地方政府带来政绩。
明确定位
事实上,在盲目的“金融中心热”建设中,也不乏清醒者。在内地城市中,不少城市也选择了错位发展:上海是以金融市场体系为主的金融中心,北京是以金融行政管理为主的金融管理中心,天津金融业的定位是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重庆亦提出建设以投融资活动为主体的金融中心。
日前,南京的“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目标中也考虑差异化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距较近,时刻处于被更高层次金融中心的辐射与侵蚀之中,所以无论是从政策上还是从业务上,南京都必须与上海进行错位竞争。”
“明确区域经济及战略定位,对于金融中心的建设至关重要,盲目建设将可能导致金融混乱、重复建设。”宋颂兴指出,各个地方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和金融发展实际,根据这个区域金融发展的态势去建一些辅助设施、辅助的分支机构,从扎扎实实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做起,一步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这样的话,区域金融中心竞争才能步入良性轨道。
徐长乐则指出,一些政策以及机制制度的问题也是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泛长三角”的一市三省实际上是有两个金融管理体制来分管的,这就把整个区域的金融市场一分为二;再加上各个省市在政策上的一些限制和要求,给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不少阻力。“因此,如何通过合作、错位及制度上的安排来打破城市和地区之间的一种隔阂与界限,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