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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部门应该补上航班延误赔偿标准“缺门”

来源:文汇报 时间:2010-08-12 10:19:52

航班延误近来频频发生,但旅客要“讨说法”常常没有标准。昨天,有媒体报道称,东航开创国际先例,推出了明确划定金额的航班延误赔付方案,最高赔偿一千元,前提是旅客加入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需要支付20元费用。

航班延误赔偿本来是航空公司理应承担的责任,怎么会变成航空公司的有偿服务?这明显有悖常理。带着疑问记者仔细查阅了这份“航空旅行保障计划”,原来这只是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东航在该计划中明确表示,此举“并不意味着东航对旅客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和保证”。

真相终于大白。所谓的东航航班延误赔付标准,其实只是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乘客加入该计划还要付费20元,人家保险公司本来就将此看成了一桩生意,并非东航在开展有偿服务。

媒体的误读,让这桩“生意经”有些变味,但保险公司的介入恰恰暴露了民航部门的缺陷。长期以来,民航部门对航班延误一直没有统一的赔付标准,各航空公司虽然已公布《旅客服务承诺》,但对航班延误后具体的赔偿标准则都纷纷予以回避。现在面对旅客维权意识的不断上升,这个“缺门”应该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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