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决定我认为是恰当的。
首先,不是以房地产业为主业的央企,责任主要是完成国家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高科技等,如果因为资金充裕便进入房地产市场,那就显而易见违背了这些央企的责任,而且对整个市场的正常的发育和成长是没有作用的。
第二,非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的退出有利于这个市场的正常发展,让市场恢复其本来的面目。央企由于垄断性优势,资金实力非同小可,它们的进入抬高了房地产的价格。在中国房地产尤其是地的价格确实太高了,与资本市场相比是明显的泡沫。
第三,退出也能让那些真正从事房地产的专业性很强的企业更好地为这个市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房地产业整体上看还是个竞争性的行业,并不是光比拼资金实力。
央企积极介入房地产业也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央企的资金量的确非常充裕,它要寻找其投资和获利渠道;二是说明房地产业确实存在非常高额的利润,而资本都是逐利的,央企资本当然也会伺机进入高回报的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