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物业税———
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今年研究开征物业税,该项工作将由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
利于楼市健康发展
近些年来,各地楼市普遍出现房屋大量空置现象,造成土地与其他资源的极大浪费与资金的大量积压,而开征物业税可以迫使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处置积压的房屋,这样就可起到有效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效用。
另外,当前楼市房屋结构出现大户型占多、中小户型偏少的格局,如果开征物业税,空置的大户型房屋就要多交税,这样也就有利于遏制当前大户型与中小户型住房结构失衡现象。
与此同时,开征物业税还将增大炒房者的炒房成本,甚至可能导致其收益与成本倒挂,因而能够起到有效减少炒房现象的作用,有利于房屋价格体现其自身实际价值。 魏文彪
物业税应“精确制导”
开征物业税,通过税收杠杆,遏制富人、投机者恶意炒房,促进房价理性回归,其初衷无疑是好的。
但是物业税如何收,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炒房人做的毕竟是投机买卖,他们持有住房的时间不会太长,不仅收不了他们多少税收,这些物业税成本最后还是会转嫁到普通消费者头上。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住宅土地出让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住房并非公民完全意义上的不动产。物业税与当前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属于重复收税。如果征收物业税,还要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
胡艺
要倾听纳税人意见
笔者并不反对研究开征物业税,但作为一种新增税收,不应只有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改委、建设部才有话语权,而应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如果物业税开征后,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的局面,虽可限制投机者炒作,但相对应的也会影响到民生利益。因为当前,住房仍是个巨大的“奢侈品”,一个工薪族为了买上一套住房,几乎可能耗尽或透支几十年的心血。在这种情况下,加征物业税恐怕大多数居民难以承受。
开征物业税 立法利弊几何?
来源:法制晚报
时间:2009-05-31 09:36:03
作者:鹰远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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