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像3月26日出版的《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周刊封面文章所指出的,伦敦峰会的召开承认了全球经济的重心正从发达世界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简言之,过去那种由发达的工业民主国家(G7或G8)主导世界经济和金融议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世界正从G7向G20过渡。
但就在G20治理全球经济的模式被伦敦峰会予以确定之前,另一种全球经济治理模式也被时常诉诸笔端,即所谓的G2——由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发达国家和美国这个全球惟一的超级大国组成。
按照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伯格斯滕(Fred Bergsten)在2008年7月《外交》期刊上所指出的,未来世界经济问题的解决方案掌握在这两个国家手中。而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和该行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也在3月6日的《华盛顿邮报》上撰文指出,没有一个强有力的G2,G20将会失望。
实际上,不管是G20还是G2,抑或是去年10月6日同样由佐利克提出的G14(除西方七个工业国外,还包括“金砖四国”和墨西哥、沙特、南非),其核心依据无非是这些主要经济体占世界GDP总量巨大、人口甚众,是主要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主要的碳排放国和主要的发展援助国,这些国家是全球资本、商品和汇率市场的主要成员。
但作为全球经济治理框架模式两极的G20和G2,虽然符合上述的核心依据,但却有着根本性不同——前者代表性广泛,是目前条件下能设计出的兼具可行性和合法性的最好模式;后者则比G8范围更小,但代表了发展问题这一硬币的两面,同时更具灵活性。
换言之,G20虽然可行而且代表广泛,但在行动力方面过于缓慢,在领导全球经济复苏方面象征意味大于实质内容。而G2小而灵活,分别是发展中和发达国家的代表,两者的发展模式正是目前全球经济失衡的两面,同时作为世界上前两位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在实现节能减排这一世纪命题方面责无旁贷,但这种经济领域下的“两极化”,无疑与今天多元化的世界走势不相符合。
为了厘清未来全球经济治理框架的走向,需要有一个参照系,而没有什么参照系比过去的G7更好了,毕竟无论是G20还是G2,它们所要取代的都是G7。
相对G7而言,G20的最大特点是成员国在政治和经济制度上的差异大。G7由上世纪70年代的世界经济和货币危机催生,由奉行自由市场经济的发达民主国家组成,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差异较小,彼此身份认同。而G20则发端于亚洲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框架内非正式对话的一种新机制,其成立目的是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就实质性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以寻求合作并促进世界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也就是说,尽管两个机制都是危机催生下的产物,但G7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兼具战略集团的色彩。相较之下,G20则更像是一个问题应对型的松散组织,集团的凝聚力更多来源于对问题的关注,而不是彼此的身份认同。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凸显了G20所要应对问题的严峻性和长期性,因此即使集团内部彼此身份认知不一,也能“共度时艰”。只要现在的问题依然存在,G20在协调一致应对危机方面确实起到效果,即使G20存在行动力缓慢、内部成员国身份差异大的问题,依然会是世界找到更好的治理框架前的选择。
G2则面临更大的问题。首先是其中之一的中国对此并不热衷,因为这么做的直接结果就是经济领域的“中美共治”,这个无论是以中国目前的实力和中国的发展模式而言,都难以“堪此大任”。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最大问题依然还是国内的发展稳定,即使中国的经济外交日益高调,但并不代表中国已经具备了类似的实力。此外,则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尚不足以“终结历史”,并非一个“四海皆准”的制度。
其次,共治除了要求合作,同样需要身份的认同。中美关系30年,前期是因为有了共同的对手——苏联,此后则是有了共同的利益诉求,从双边在维持亚太地区的稳定,到经济分工产生的互惠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再到如今对全球福祉所肩负的责任。一言以蔽之,就是中美关系体现的是求同存异的精神。“和则两利、斗则俱伤”是双方合作的基础。
但两国出于历史发展、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差异,很难期望中美关系发展到盟友的地步,遑论类似美英“特殊关系”那样的程度。因此,中美可以合作,但难谈共治。
因此,G2体现更多的是对现状的认识,是对中国发展趋势的认同,并非一个可行性的方案。在中美共治的G2提法之前,前文所述的伯格斯滕也提出另一个G2概念。在2003年10月6日的英国《金融时报》言论版中,他主张成立一个非正式的由欧盟和美国组成的G2,以期处理跨大西洋的经济关系为世界经济提供领导。
最后需要指出的,无论是G20还是G2,强调的都是全球经济治理框架,仅限于经济事务。而在政治和安全事务方面,我们迄今还未看到取代现有治理架构的可行性模式。奥巴马新政府的上台,虽然强调了美国对多边主义的回归,但依然是一个强调以美国为主导的多边外交体系。








